空空狐事件新进展:周亚辉向余小丹发律师函,要求删除言论、公开道歉,否则提起诉讼
2017-05-08来源:36KR 作者:综合点击: 次
“空空狐事件”有了最新进展。针对昨日余小丹的最新文章《空空狐历险记(第二季)-脏水我不怕》,空空狐投资人昆仑万维董事长周亚辉今日授权北京达辉律师事务所发表了律师声明。
声明称,空空狐创始人余小丹近日通过个人自媒体发布《空空狐历险记(第二季)》、《空空狐历险记(第二季)-脏水我不怕》两篇文章。其中,余小丹将周亚辉个人投资和昆仑万维相关联,混淆视听。针对余小丹的诋毁和不实陈述等侵害周亚辉的行为,周亚辉授权北京达辉律师事务所进行调查,并进行相关证据保全。若三日内,侵权方没有停止并纠正违法行为,周亚辉将立即提起诉讼。
近一周以来,这场在“空空狐”公司创始人和投资人之间的争论持续发酵,隔空大战了多个回合。
第一个回合:
先是5月4日晚,空空狐创始人余小丹在个人微博上发表文章《空空狐历险记(第二季)》,在文中控诉称,新的管理团队要关闭公司,自己虽有10%股权,却没有接到通知,即将失去空空狐控制权。“支付功能关闭的意思,用户都明白了,是要关闭的节奏。然而我作为创始人、小股东,没有人通知我要关闭空空狐。虽然只有10%的股份,没有决策权,但这么大的经营变化不用通知股东吗?”
同时,余小丹还表示,多次询问周亚辉公司关闭一事,但没有得到回复。“虽然是我创办的公司,但周亚辉控股,所以他要关公司是没人拦得住的。那就按照商业规则来。但不通知股东,我无法接受。既然要关闭,毫无价值要扔掉,至少可以问下我可不可以接着维护平台?”
5月6日,空空狐投资人昆仑万维董事长周亚辉对此作出回应,认为这是一次“断章取义,拼凑故事”的自我炒作,并表示已经向余丹本人发送律师函。同时,周亚辉称余小丹在不到一年半里,花光了投资人5000万左右的投资款,对业务和管理却没有一点点反思。“面对投资人没有一点点羞愧,把全部责任都推到投资人身上,来进行自我包装炒作。乍一看,这究竟是何等奇葩的事情呀。”
周亚辉的回应刊出不久,得到了业界不少投资人的力挺和声援。一位投资人在转发周亚辉的回应文章时,用“忍无可忍”来表达对他的理解。追梦者基金创始合伙人朱波也在朋友圈回应道:“十分理解亚辉的无奈”。
到5月7日,源码资本创始人、前空空狐董事曹毅,以“亲历者”的身份,发文说明了其中原委,并连称“三个不容易”。曹毅在文中称,“记得有一天老周突然和我说小丹得了重病,公司也快到破产边缘(那时我已经辞去空空狐董事近半年)。 他准备:1. 让昆仑接管公司一段时间,至少让平台卖家能把钱拿到手;2. 自己掏钱给小丹治病。当时的我感动又内疚。老周很冷静大气去接受、去自我反思。受的委屈憋了这么久,老周不容易。”
第二个回合:
在周亚辉回应和曹毅发文后,余小丹5月7日再发声,对周亚辉的指责一一作出回应。余小丹在《空空狐历险记(第二季)- 脏水我不怕》中称,周亚辉作为投资人不专业,包括“签合同不履约、用不给钱拖着创始人顺着他而且不敢往外说、改合同、不做工商变更、有审计假装不知道、要求他开董事会他不开现在说我不汇报、说我乱花投资人钱。这些每一条,都不是个例。”
同时,她强调,周亚辉签订协议投资4500万,但实际一年期间总共到账2300万,另有300万支付给了COO季诺,没有用于公司运营,欠款1900万。余小丹还表示,股东每个月检查账务,每年由红杉资本指定权威机构做审计。甚至中途因为花钱慢,还被股东批评保守,不思进取。“现在说公司‘烧钱’,意思是我不靠谱。我觉得要不靠谱,投资人肯定跑不掉,周亚辉、红杉、源码对这些决策都有一票否决权,比创始人权力大得多。现在要我背锅,我不背。”
此次“空空狐第二季”事件要追溯到去年年底的一篇文章。去年12月,一篇名为《20天》的文章刷爆了朋友圈。在文章中,作者空空狐创始人余丹指责投资人在股权问题上对其不公,还自曝在病中就被资本踢出局,一时间众说纷纭。到今年5月4日,余小丹又发出“空空狐历险记第二季”。
根据IT桔子信息,空空狐(一点点科技)是一家二手服饰垂直领域的C2C平台,由余小丹创立于2014年4月,产品于2014年9月上线。公司为女性闲置交易平台,用户可以平台上出售或购买二手服饰、鞋包等。空空狐曾于2015年6月获得由红杉资本领投的2000万人民币A轮风险投资,2015年8月获得由昆仑万维领投的1500万美金B轮风险投资。
周亚辉委托北京达辉律师事务所发表的律师声明
北京达辉律师事务所受周亚辉先生之委托,就其名誉权等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事宜,郑重声明如下:
一、2016年5月16日,北京一丢丢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一点点科技有限公司、余丹、重庆余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红杉信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西藏源尚股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中欧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达孜铧石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及周亚辉先生共同签署《关于北京一丢丢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该协议约定周亚辉先生的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600万元。该2600万元投资款已全部支付到位。该协议第11.3条明确约定:“各方于2015年12月31日签署的《关于北京一丢丢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于本协议生效日自动解除”。基于此,涉嫌侵权方所反复对外陈述的4500万元出资义务实际为已作废协议中的约定。
二、2016年底公司经营陷入困境后,除南通中欧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外的上述各方共同签署了《关于北京一丢丢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周亚辉先生与北京一丢丢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贷款协议》。周亚辉先生按照协议约定分别提供投资人民币500万元、提供贷款人民币200万元。该共计700万元款项已全部支付到位。
三、基于上述事实,周亚辉先生已完全履行其投资义务。同时,所有投资均为周亚辉先生个人投资,接管方亦为周亚辉先生个人,与昆仑万维上市公司无关。涉嫌侵权方恶意混淆视听,对周亚辉先生个人及昆仑万维均造成了无法估量的声誉损害。
四、对于一切诋毁、不实陈述等侵害周亚辉先生名誉权的行为,本所已根据周亚辉先生之委托于2017年5月6日向涉嫌侵权方发送《律师函》,要求立即停止侵害行为。然而,涉嫌侵害方置若罔闻,于2017年5月7日继续通过新浪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刊发侵权言论,并广为传播,严重侵害周亚辉先生的合法权益。
经周亚辉先生授权,本所已依法调查、核实相关事实,并对证据进行保全。本所现再次敦促涉嫌方立即停止并纠正违法行为,包括删除不实言论、公开赔礼道歉等。若三日内涉嫌侵权方没有停止并纠正违法行为,周亚辉先生将立即依法提起诉讼,因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将由违法者承担。
五、对其中涉嫌的渎职、挪用、侵占公司财产等违法及违反职业基本操守的行为,周亚辉先生将依法做进一步调查,并保留根据事实与法律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