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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护险两周年:覆盖约4800万人 顶层设计缺失待补

2018-09-07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综合点击:

       从2016年6月份起,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已经走过了两年试点之路。数据显示,共有15个试点城市及多个非试点区域已经展开业务,约覆盖4800万人。同时,到去年年底,已有超过7.5万人享受到了保障待遇,保险赔付护理保险金约5.7亿元,失能人员及其家庭经济负担得以减轻。

  成绩是显著的,但试点问题也很突出,顶层制度设计仍然处于缺失状态,筹资机制尚不完善,护理人才和护理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都制约着长护险发展的可持续性。对此,来自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卫生计生委以及人保健康的业界专家提出了他们的建议。

  失能险赔付护理金超5.7亿元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试点源于我国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市场需求。从2016年6月份至今,长护险制度试点已经走过两年路程。

  2015年,第四次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调查的统计结果显示,我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约为4063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8.3%,其中重度失能老人占相当的比例。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形势,更好满足老年人的护理需求,我国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2016年6月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正式开启了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的征程。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朱耀垠表示,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积极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战略举措,可以提高失能、半失能老人的生活质量,也可缓解老年人家庭成员特别是子女的照料压力等。

  据中国人保健康党委书记、总裁宋福兴介绍,经过两年的探索,目前长护险已经在全国15个试点城市和北京、河北等多个非试点区域展开,约覆盖了4800万人群。从试点情况来看,“政府主导、商业经办”的模式得到了广泛认可。到2017年年底,超过7.5万人享受到了保障待遇,赔付护理保险金大约5.7亿元,在减轻失能人员及其家庭经济负担的同时,带动了试点地区相关产业投资70多亿元,直接拉动就业4万多人次。

  完善筹集机制 提升供给能力

  长护险两年的试点固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若要扩大覆盖面、保证其可持续性,更需要正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对此,多位业内专家提出了他们的意见。

  朱耀垠表示,目前,我国老年护理保障制度的建设才刚起步,与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新趋势和老年人快速增长的护理服务需求还存在明显的不适应,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设计和实践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必须放到长期护理保障制度的大盘子中来设计。使长护险与救助、福利相衔接,有效整合护理领域的各类资源,扩大其社会功效。”他表示。

  “长护险制度面临着一些需要加紧研究解决的突出问题。”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金维刚指出,比如如何合理界定制度覆盖的范围,如何建立独立的筹资机制,如何制定科学的失能等级标准以及鉴定机制,如何制定规范的护理服务标准及保险支付标准,如何妥善处理护理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关系等,都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和探索。

  宋福兴指出,目前长护险的筹资机制过度依赖医疗保险的基金,个人缴费机制不明确,可持续性面临风险。

  对此,朱耀垠认为,要建立多渠道的筹资机制,逐步建立一个独立的筹资体系,通过个人缴费、财政补助、医保基金适当划转、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基金的长期收支平衡。

  在筹资问题之外,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党委书记、主任雷海潮认为,必须解决护理服务供给的问题。他表示,长护险市场需求庞大,但如何能尽可能多地提供专业化的服务能力,扩充服务队伍,是必须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他列举了一组数据:以北京为例,目前北京的医疗床位约12万张,养老床位大概约10万张,护理注册护士13万人,而目前北京有330多万老年人,床位紧缺。“更重要的是,专业化、拥有技术水平的护理队伍比较缺乏。”

  他表示,从长护险的需求来看,未必需要达到注册护士级别的专业队伍,尚需要开辟另外的供给渠道,培养训练有素的护理队伍。“如果长护险制度的发展离开了供给方面能力的提升和改善,是难以可持续发展的。”

  宋福兴表示,长护险的发展需要完善制度的顶层设计,推进长护险立法进程,加快制定长护险制度的相关条例,全面建立“社保+商保”的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

  同时,他还建议,建立全国统一的技术标准体系,规范长期护理保险运营;由医保和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失能、失智等级鉴定标准,护理服务机构及护理人员资质、信息系统等建设的标准体系。(来源:证券日报  编辑  袁蕊  责编  赵怀朴)

责任编辑:赵怀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