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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中院公正司法止纷争 当事人送锦旗谢法官

法治 时间:2021-04-13 10:33 点击: 作者:曹童 来源: 鲁南财经网
[导读] 近日,当事人王某来到枣庄中院,将一面写着“维护公平 匡扶正义 廉政办案 司法为民”字样的锦旗送到法官朱海燕、赵慧及法官助理孙微手中,感谢办案人员尽职尽责调查案情、一心为民公正办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近日,当事人王某来到枣庄中院,将一面写着“维护公平 匡扶正义 廉政办案 司法为民”字样的锦旗送到法官朱海燕、赵慧及法官助理孙微手中,感谢办案人员尽职尽责调查案情、一心为民公正办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据悉,这是一起因劳动者离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双方当事人因用人单位是否应向王某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差额工资产生纠纷。
王某1995年进入某化工企业工作,2020年4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要求与该化工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该化工企业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差额工资等,仲裁委经过调查,裁定该化工企业支付王某经济补偿金37195元及部分差额工资。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均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经过法庭调查,判决该化工企业不支付王某差额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王某不服一审判决,向枣庄中院提起上诉。
     枣庄中院朱海燕法官承办该案后,通过阅读电子卷宗方式了解有关案情,就当事人工资发放、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情况制作了详细的阅卷笔录,迅速做好了开庭前准备工作。开庭时,引导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内容有的放矢地进行举证、辩论,并就王某上诉请求有关内容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释明。
庭后,办案法官及合议庭其他成员耐心接待来访当事人,通过当面交流、电话沟通等方式了解双方的诉求、立场,并借机向双方当事人解释宣传相关法律规定,促使当事人形成合理的诉讼预期。
    经合议庭深入研究讨论该案案情,仔细梳理王某的工资发放情况,最终判决该化工企业无需支付王某差额工资,但需向王某支付经济补偿金43250元等。(曹童)

    责任编辑:赵怀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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