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韩人寿”)披露公告,表示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其增资方案,由股东浙江东方(13.34 -0.67%,诊股)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方”)与韩华生命保险株式会社(以下简称“韩华保险”),按比例增资(各占50%),增资后,中韩人寿注册资本由10亿元提升至15亿元。
成立于2012年的中韩人寿,初期注册资本5亿元,由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与韩华保险共同设立,双方各持股50%。
成立4年后,浙江东方受让浙江国际贸易所持50%股权,随后与韩华保险对中韩人寿进行等比例增资,增资后,中韩人寿注册资本提升至10亿元。2017年,增资获批,中韩人寿核心、综合偿付能力均提升至348.29%。
从经营情况来看,最新数据显示,2019年1季度实现保险业务收入2.18亿元,同比增长15.96%。
通过此次增资,中韩人寿资本实力再度提升,浙江东方表示,此次增资到位后,将要求中韩人寿在加快拓展业务规模的同时进一步拓宽投资渠道,加快投资能力建设,通过投资和承保的双向互动提高投资绩效。
值得一提的是,自2018年以来,已有多家外资保险公司推进增资事项,如中荷人寿、法再北分、汉诺威再保险上海分公司、德国通用再保险上海分公司,有助于外资险企加大在中国保险市场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