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从山东省经信委网站了解到,2017年度的节能奖名单已公示,兖矿集团等100个单位和成果获得1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的奖励。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康平纳机械有限公司等五家单位获得省节能突出贡献单位,各获得100万元奖励;新型绿色节能LED灯具(持有单位:山东晶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五项成果获评省重大节能成果,各获得100万元奖励;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京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40家单位获得省节能先进单位,分别获得10万元奖励;基于高耐候性吸收涂层的中温平板太阳集热系统(持有单位:山东桑乐太阳能有限公司)等50项成果获评省优秀节能成果,各获得10万元奖励。
根据2月份正式实施的《山东省节能奖励办法》,重大节能成果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节能技术水平居全国领先,推广实施1年以上。其中,节能技术、产品推广使用年实现节能量5万吨标准煤以上;节能工程项目年实现节能量1.5万吨标准煤以上。
节能先进单位须满足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连续2年保持全省领先水平,当年实现节能量在2500吨标准煤以上;科研机构、节能服务机构须在节能管理、科研、技术推广等方面有较大创新,作出较大贡献,当年实现社会节能量在2500吨标准煤以上。
优秀节能成果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节能技术水平居全省领先,推广实施1年以上。其中,节能技术、产品推广使用年实现节能量1.5万吨标准煤以上;节能工程项目年实现节能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 (来源:经济导报-山东财经网 编辑 单钰涵 责编 赵怀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