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南财经网 6月4日讯 “现在我心里有底了,如果不来咨询一下,不知还要走多少弯路呢。”王某感激地说。
王某曾是供销社的临时工,去年因年纪大被供销社辞退,仅给2000元作为补偿,王某一时无法接受,想要讨个说法,但又投诉无门。不知如何是好的王某来到该村的诉调对接工作室,向调解员详细倾诉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调解员耐心倾听了王某的诉说,真诚地进行了思想疏导,平复了王某的情绪,然后立即与驻地法庭的法官联系,寻求依法解决问题的途径。法官了解情况后,当即赶到该村,告知王某该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应先走劳动仲裁程序,不能直接打官司。随后,王某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搭建诉非对接平台
小小的诉调对接工作室除了负责调处涉及本村的民间纠纷外,法庭受理的案件也可委托其调解,名副其实的“点小力不小”。
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枣庄法院在法院机关及人民法庭普遍设立了诉非对接中心、诉非对接工作站,建成了集诉讼服务、立案登记、纠纷分流、诉调对接、涉诉信访等多项职责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及时对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常识、纠纷解决方式辅导,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适当的纠纷解决方式。去年以来,枣庄法院先后向调解组织分流矛盾纠纷 1900余件,调解成功1600 余件,调解成功率达到了84.2% 。同时,在乡镇、村居等派驻人员指导诉调对接工作。如今,全市法院已相继建立34个调解室,建立起覆盖整个辖区、独具特色的调解网络。
建立调解前置程序
枣庄两级法院积极探索建立调解前置程序。家事纠纷、相邻关系、小额债务、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物业管理等适宜调解的纠纷,在征求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引导当事人在登记立案前由特邀调解组织或者特邀调解员先行调解。
费某与盛某均系再婚,婚后盛某疑心很重,经常无端猜忌费某,费某实在无法忍受,故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对于家事纠纷案件,我们不能单纯追求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非此即彼泾渭分明的裁断,更应该彻底化解当事人之间的感情矛盾。”滕州法院的马庭长说。枣庄两级法院积极探索家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把诉前调解作为家事纠纷立案受理的前置程序,尽可能帮助当事人恢复情感、消除对立。
收到费某的起诉材料后,级索法庭当即将案件移交给驻庭调解员。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盛某,第二天便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中,费某列举了盛某一些无端猜疑的错误做法,盛某也一一承认。看到时机成熟,调解员便苦口婆心、春风化雨的对盛某进行思想教育,盛某当场表示改正并写下了保证书,费某也同意给盛某一次机会,一起离婚纠纷就这样被及时解决在了诉前,既化解了当事人的心结,更挽救了一个家庭。
引导信访法治化
信访的法治化需要司法、调解、仲裁、信访等有效衔接、相互协调,它不仅要求完善司法机关对涉法涉诉信访的有效化解机制,行政机构对信访问题的正确处置机制,同时还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第三方的力量,建立健全信访的第三方参与机制,以实现信访问题的社会共同治理,解决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问题。
2013年,李某等11人在冯某承包的台儿庄某小区建筑工地上从事泥瓦工工作,工程完工后李某等人多次向冯某追要工钱,冯某不予给付。李某等人多次到区政府上访,2014年1月20日,通过台儿庄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办公室的协调,冯某仅给付50%的工资,尚欠李某等11人工资20050元,四年过去了,多次催要至今未还。2018年2月26日,李某等11人在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时,表示如果冯某再不还钱就去上访,经过特邀调解员两天的劝解,李某等11人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追索工资报酬,3月5日,李某等11人立案起诉。就此,经特邀调解员调解,成功将一起信访隐患引导至法治化解决途径。(通讯员:周永恒 金蕾)
王某曾是供销社的临时工,去年因年纪大被供销社辞退,仅给2000元作为补偿,王某一时无法接受,想要讨个说法,但又投诉无门。不知如何是好的王某来到该村的诉调对接工作室,向调解员详细倾诉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调解员耐心倾听了王某的诉说,真诚地进行了思想疏导,平复了王某的情绪,然后立即与驻地法庭的法官联系,寻求依法解决问题的途径。法官了解情况后,当即赶到该村,告知王某该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应先走劳动仲裁程序,不能直接打官司。随后,王某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搭建诉非对接平台
小小的诉调对接工作室除了负责调处涉及本村的民间纠纷外,法庭受理的案件也可委托其调解,名副其实的“点小力不小”。
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枣庄法院在法院机关及人民法庭普遍设立了诉非对接中心、诉非对接工作站,建成了集诉讼服务、立案登记、纠纷分流、诉调对接、涉诉信访等多项职责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及时对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常识、纠纷解决方式辅导,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适当的纠纷解决方式。去年以来,枣庄法院先后向调解组织分流矛盾纠纷 1900余件,调解成功1600 余件,调解成功率达到了84.2% 。同时,在乡镇、村居等派驻人员指导诉调对接工作。如今,全市法院已相继建立34个调解室,建立起覆盖整个辖区、独具特色的调解网络。
建立调解前置程序
枣庄两级法院积极探索建立调解前置程序。家事纠纷、相邻关系、小额债务、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物业管理等适宜调解的纠纷,在征求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引导当事人在登记立案前由特邀调解组织或者特邀调解员先行调解。
费某与盛某均系再婚,婚后盛某疑心很重,经常无端猜忌费某,费某实在无法忍受,故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对于家事纠纷案件,我们不能单纯追求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非此即彼泾渭分明的裁断,更应该彻底化解当事人之间的感情矛盾。”滕州法院的马庭长说。枣庄两级法院积极探索家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把诉前调解作为家事纠纷立案受理的前置程序,尽可能帮助当事人恢复情感、消除对立。
收到费某的起诉材料后,级索法庭当即将案件移交给驻庭调解员。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盛某,第二天便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中,费某列举了盛某一些无端猜疑的错误做法,盛某也一一承认。看到时机成熟,调解员便苦口婆心、春风化雨的对盛某进行思想教育,盛某当场表示改正并写下了保证书,费某也同意给盛某一次机会,一起离婚纠纷就这样被及时解决在了诉前,既化解了当事人的心结,更挽救了一个家庭。
引导信访法治化
信访的法治化需要司法、调解、仲裁、信访等有效衔接、相互协调,它不仅要求完善司法机关对涉法涉诉信访的有效化解机制,行政机构对信访问题的正确处置机制,同时还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第三方的力量,建立健全信访的第三方参与机制,以实现信访问题的社会共同治理,解决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问题。
2013年,李某等11人在冯某承包的台儿庄某小区建筑工地上从事泥瓦工工作,工程完工后李某等人多次向冯某追要工钱,冯某不予给付。李某等人多次到区政府上访,2014年1月20日,通过台儿庄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办公室的协调,冯某仅给付50%的工资,尚欠李某等11人工资20050元,四年过去了,多次催要至今未还。2018年2月26日,李某等11人在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时,表示如果冯某再不还钱就去上访,经过特邀调解员两天的劝解,李某等11人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追索工资报酬,3月5日,李某等11人立案起诉。就此,经特邀调解员调解,成功将一起信访隐患引导至法治化解决途径。(通讯员:周永恒 金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