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滕州市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网络头条 时间:2018-12-12 15:15 点击: 作者:综合 来源: 鲁南财经网
[导读]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更好的关爱保护,滕州市结合实际情况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鲁南财经网 12月12日讯 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更好的关爱保护,滕州市结合实际情况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滕政发〔2018〕67号)。

《实施意见》以突出家庭尽责、强化政府主导、引导全民关爱、坚持标本兼治为基本原则,力争到2020年建立健全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意识得到增强,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环境得到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形成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格局。

《实施意见》以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精准识别机制,完善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完善落实农村留守儿童源头预防机制为主要任务。通过定期在全市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排查核查,并同步开展农村留守妇女、留守老人摸底排查工作,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档案,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情况,在对留守儿童及家庭情况评估的基础上,科学分类施策,统筹依托省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信息管理平台,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实施意见》严格落实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责任,督促其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实行属地管理,市政府承担主体责任,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承担具体责任。加强教育保护,将保障农村留守儿童控辍保学目标作为教育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实施“春蕾计划”,开展“爱心妈妈”等活动,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及社会力量关爱帮扶作用。加大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同时,建立健全了农村留守儿童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救助保护机制,提高农村留守儿童保障水平。

《实施意见》制定和落实了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通过结对帮扶、资金支持、技术服务、订单收购等方式,扶持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发展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的特色产业。大力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进程,为其更好地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条件。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家庭脱贫帮扶行动,鼓励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扶贫,构建全社会结对帮扶机制,引导和鼓励外来务工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同步迈入小康社会,为彻底解决阶段性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打下基础。通讯员:倪丫茹 倪芹

    责任编辑:赵怀朴
    免责声明: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鲁南财经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鲁南财经网”和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鲁南财经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侵权本网会及时通知用户删除或强制删除相关信息。 3、鲁南财经网为用户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用户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与鲁南财经网无关。4、鲁南财经网友情提示: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网站首页 | 财经 | 三农 | 金融 | 理财 | 商业 | 网络头条 | 消费 | 资讯 | 证券

    Copyright © lunancj.com2017-2019 版权所有 鲁南财经网 工信部鲁ICP备17033825号 公安部网备37048102006105号 技术支持:秀站网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内容合作 |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