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住房项目近期在多地纷纷落地,这是落实中央“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部署的重要体现。
在山东,烟台推出了全省首批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经济导报记者日前走访其中进展最快的一个项目发现,该项目已经基本建成,即将在近期启动购房程序。
“在我看来,共有产权住房是一种政策性商品房,它可以满足保障对象对房屋的产权性需求,这与此前其他类型的保障房是不同的。”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迟乔告诉经济导报记者。
小高层已基本建成
1月5日,在烟台市莱山区石家瞳村西,一片整齐的小高层楼房已经基本建成,小区的名字为“锦绣家园”。小区已经有少量的入住,偶尔能看到一些人进出。
刘女士就住在这个小区,下午她来到小区门口的58路公交车站,准备乘车前往市区购物。“我们这里有一部分是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所以已经有人入住。除了距离市区有些远、配套还不完善外,其他还算可以。门口有公交车,去市区挺方便。”
很多人不知道,这个小区是山东省首个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此前,烟台市推出可供出售的共有产权住房共1476套。其中,锦绣家园项目1254套,单套建筑面积为54平方米至97.77平方米,房屋状态为毛坯房;另一楼盘锦绣新天地项目222套,单套建筑面积58.46平方米至90.68平方米,房屋状态也是毛坯房。
市场价9折再打7折
迟乔向经济导报记者介绍,上述共有产权住房属于出售性质,由物价部门在同地段、同类商品房的基础上下浮10%来确定一个基准价。这个基准价是完全产权商品房的价格,购房人可以买下其中70%的产权,剩下30%的产权在两年之后可以自愿购买。
目前,经物价等部门核定,锦绣家园的销售基准价为6150元/平方米,锦绣新天地为5970元/平方米,其对应70%的产权价格分别为4305元/平方米和4179元/平方米。这一价格相当于购房人在市场价9折的基础上再打7折,另外,购房还可以使用按揭贷款。
买下70%的产权两年之后,购房人如果不再购买剩余30%的产权,则房屋不能用于交易,但其他方面跟普通的商品房相同,不仅可以居住,还可以继承等。
如果购买剩余30%的产权,则要按照购买时的计税评估价格交易,购房人要承担契税、印花税等税费,且价格参照当时的市场价。
在购房流程方面,首先由申请人提出购房,相关部门会对申请人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并采取综合评分的方式统一计分,确定各申请人的轮候选房顺序。
迟乔向经济导报记者表示,烟台市推出的首批共有产权住房共400套,目前已确定有353户入围,近期就将联系开发企业进行销售。
土地非划拨
共有产权住房跟以往的保障性住房有什么不同之处?
迟乔告诉经济导报记者,共有产权住房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商品房。在以前,国家也曾推出过出售性质的保障房,如经济适用房。但那是划拨土地,买房人可以以经济适用的价格买下房屋,但在未来交易的时候,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
而共有产权住房是政策性的商品房,它的土地是出让土地,而非划拨用地,土地的价格已经在房价里了,未来买房人再转让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这也反映在最开始的房屋基准价定价环节上:共有产权住房是按照周边商品房的情况来核价的,虽然价格下浮10%,但它体现的是让利于民。它是拥有完全产权的房屋,只是买房人开始只买下70%的产权。
迟乔表示,未来共有产权住房的产权证上,也会注明为商品房性质,只是会进一步标明它是共有产权,买房人只持有部分产权份额。
保障覆盖面扩大
另外,业内普遍盼望,共有产权住房能够解决“夹心层”的住房问题。所谓“夹心层”,是游离在保障与市场之外的无能力购房群体的代名词。烟台的共有产权住房会否在这方面实现突破?
“我们倒没有把保障对象分得那么细。我们把共有产权住房划到大的保障政策范围之内,它的保障对象是所有的保障对象,而我们对保障对象只有一个标准,并没有区分‘夹心层’等更细分的保障对象。”迟乔向经济导报记者表示。
但在实质上,共有产权住房确实为老百姓提供了一个多样化,特别是产权性的保障性产品。
“这些年,随着保障力度的加大,住房保障对象覆盖面也在扩大和提升。以前我们搞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那时候保障对象确定为低收入家庭。而现在,保障对象已经扩大到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保障对象的家庭支付能力并非完全一样,那些拥有一些支付能力的家庭对产权会有一定需求,共有产权住房将满足这部分家庭的需求。”迟乔说。
持续性投入模式待解
合富辉煌山东分公司副总经理许传明对经济导报记者分析,共有产权住房主要就是满足了所谓“夹心层”的需求。这部分群体一方面无力在普通商品房市场购房,一方面也有一些支付能力,可以承受共有产权的成本。
共有产权住房是一种多样化的保障性住房,它具有一定的“准公共产品”的属性。许传明分析,此类产品让利于民,主要依靠政府性的投入,很多城市的共有产权住房操盘实体都是地方国资平台。
迟乔也向经济导报记者表示,锦绣家园的开发商———烟台宏丰置业有限公司,就是一家负责保障房建设的国有独资企业,它是出售方,也是和买房人形成共同产权关系的持有方———持有剩余30%的产权。
与普通商品房相比,共有产权住房的资金回收周期更长一些,回报也更低一些。许传明分析,普通房企未来参与此类产品的可能性较小,“即使在土地出让环节就约定建设共有产权,开发商参与的积极性也不会很高。”所以,此类产品未来的供应规模和持续时间,主要取决于政府的决心和投入。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烟台的共有产权住房为试行项目,试行范围是市中心的芝罘区和莱山区,试行期限是两年。“一年很难看出效果,两年是个比较合理的时间。另外,住建部也在搞试点,下一步要看看国家有没有统一的政策。”迟乔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