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 旅游 家居 母婴 物业 教育 商家消费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告5批次食品不合格

美食 时间:2018-04-23 15:16 点击: 作者:综合 来源: 中国医药报
[导读]4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告称,近期,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抽检肉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水产制品等3类食品35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5批次,涉及肉制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

       4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告称,近期,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抽检肉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水产制品等3类食品35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5批次,涉及肉制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

  3批次肉制品不合格样品为:天猫蜀乐活食品专营店销售的标称成都吃货世界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成都曾师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太白香肠,被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国家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沃尔玛(重庆)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北城天街分店销售的标称重庆永健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椒经典泡椒凤爪,菌落总数检出值情况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天猫裕昌食品旗舰店销售的标称哈尔滨裕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哈尔滨红肠(传统型),菌落总数检出值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2批次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合格样品为:深圳市坪山新区爱婴星港母婴用品店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太子乳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铂金100幼儿配方奶粉(3段)和Graclove挚悦婴儿配方奶粉(1段)。这两批次产品中核苷酸的检出值,不符合关于“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的相关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已通报相关省份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黑龙江、重庆、四川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广东、重庆、四川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要求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来源:中国医药报    编辑   单钰涵  责编   赵怀朴 )

 

 

 

    责任编辑:赵怀朴
    免责声明: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鲁南财经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鲁南财经网”和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鲁南财经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侵权本网会及时通知用户删除或强制删除相关信息。 3、鲁南财经网为用户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用户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与鲁南财经网无关。4、鲁南财经网友情提示: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网站首页 | 财经 | 三农 | 金融 | 理财 | 商业 | 网络头条 | 消费 | 资讯 | 证券

    Copyright © lunancj.com2017-2019 版权所有 鲁南财经网 工信部鲁ICP备17033825号 公安部网备37048102006105号 技术支持:秀站网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内容合作 |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