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浙江省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意见(2020—2022年)》,从《意见》当中,我们整理了放宽限购、发放补贴等商用车相关政策。
加快老旧排放、车辆淘汰更新
1、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活动,并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
2、对存量燃油货车更新为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优先发放通行证。到2020年和2022年底前,环卫、邮政快递等领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淘汰率分别达25%以上和50%以上。
3、强制报废老旧车辆,到2021年底前,全省累计淘汰国三柴油货车30%以上,对提前报废国三柴油货车,每辆车省财政给予1万元补助,各市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支持。
4、积极拓展省外可迁入地区的市场,促进二手车加快流通。建立便捷化通关渠道,鼓励拓展二手车出口市场。
?释放城乡汽车消费能力
鼓励各组织开展“汽车下乡”促销活动,促进农村汽车消费,有条件的地区对购买4.5吨及以下货车给予适当补贴。
?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
到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公交、环卫、邮政快递、机场领域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比例达80%以上。
?规范二手车流通与扩大出口
提高二手车交易市场交易登记便利性,促进二手车流通;建立便捷化通关渠道,鼓励拓展二手车出口市场。
编后语:
疫情影响,商用车市场萎靡。浙江促进汽车消费的几大措施,将会提振上商用车市场需求。特别是国三淘汰、提前报废补贴,进一步盘活新的需求;再加上汽车下乡活动,拓展了农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