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开,又到了装修的旺季。如今,人们对家庭装修的品质要求越来越高,但由于家装公司实力和信誉良莠不齐,普通百姓缺少专业装修知识,很多人尚未享受到乔迁之喜,便陷入种种家装矛盾纠纷中。消协部门近期接到关于家装的投诉呈上升趋势,很多投诉出现维权举证困难等问题。
找了家三无装修公司投诉无门
蓬莱市民杨先生在装修自己的新房时,通过亲戚的介绍认识了某装修公司的老板,他本以为让对方来装修会让自己省去不少精力和费用,结果却恰恰相反。他在花费了几万元后,居然发现房子装修得一塌糊涂。当杨先生准备维权的时候却发现,他与装修公司签订的合同竟然连印章都没有,装修公司的经营地址也是假的。
本想通过消协维权,杨先生在咨询后却被告知,《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导则》第十七条规定:“...消费者协会对下列投诉不予受理:(五)公民个人之间私下交易或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
“因此,消费者在选择装修公司前一定要了解装修公司的主体资格。”消协工作人员表示,装修一定要选择证照齐全的装饰公司。选择的装修公司要有装修资质和营业执照,证照齐全的正规装饰公司有专业的设计人员,有稳定的供货渠道,有丰富的家装经验,还有专业质检人员进行价格管理和质量监理,保质期内予以维修,装修质量能相对得到保证。不少家装公司不仅没有资质,有的甚至只有一个门面、一张桌子、一部电话机和两个业务员;有些家装公司虽然具有一定规模,但却没有经过行业主管部门的资质认定,在装修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
没认真签合同留下漏洞多
市民吴女士购买了一处商品房,找到一家装饰公司准备装修。吴女士谈好有关事项和开工日期,装饰公司的工作人员在经过测量、设计和预算完后,告知吴女士装修需要9万元左右,吴女士觉得很合理,缴纳了设计押金1000元,签订了书面合同并缴纳了70%预付款。当装修工程进行到三分之二的时候,吴女士就发现,费用已经超出了预算,原来吴女士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中仅注明了几个大项费用,但其中小项的费用却没有标明。装修公司要求吴女士支付百分之三十的费用,否则无法继续进行,吴女士认为装饰公司违约,不予支付,将此事投诉到了蓬莱市消投中心。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装饰公司称:有些小项目确实是没有写清楚,比如做防水,改地暖等,但是大部分超出的费用是因为吴女士自己添加的,像贴壁纸,房门材质的改变,这都没有在合同的预算内。消投中心工作人员认为装饰公司多项费用没有以文字形式落实到合同中,吴女士也承认没有仔细阅读合同的全部内容便签下了这份合同,致使合同漏洞较多。经调解,装饰公司给予吴女士减免一千元的费用。
签订家装合同前,消费者要先对条款进行审核,合同要详细写明施工内容、委托方式、施工时间等信息,对包括内墙、顶棚、地面、厨房、卫生间等每个部位使用材料的品牌、型号都有清楚标明,不能笼统地用“国内名牌”、“国际名牌”之类的字眼;合同中应对每一笔款项的支付金额及支付时间进行详细的规定,以及逾期付款的责任,同时还要约定好违约金的赔付比例,清楚地体现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容易产生歧义的条款,要进行详细说明,索要并保存好证据。合同中还应特别注明结算时“以实际发生量为准”,谨防施工时项目漏算、改变工艺造成纠纷。要详细查看预算是否与图纸相符,防止落入合同陷阱。很多消费者在与装修发生纠纷后,才发现当初没有留意装修合同书、草率签字,这样在发生纠纷后,消费者往往处在非常被动的位置。
装修公司有悖承诺套牢消费者
市民林女士到烟台市某装饰公司,签署了家居装修主、副合同五份。所签合同约定:家居装修程总价款80000元。当时,客服员口头承诺,第二年春节后,公司装修工人就可入场、开工。要求林女士交付首期工程款24000元后,开具《收款专用收据》一份。
然而,时过三个多月,该公司却不开工。林女士催促多次,毫无结果,随以烟台市某装饰公司有悖承诺、违反约定为由,要求解除合同、退回首期工程款24000元。烟台市某装饰公司业务经理表示,装修合同已经生效,林女士如要解除合同,该公司须抵扣工程总标80000元的20%,作为违约金。
芝罘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受理投诉后,召集装饰公司业务经理和设计师、林女士,围绕装修范围、业务宣传、合同内容、合同审阅、合同签署、付款数额、承诺要点、开工日期等环节,展开调查、当场质证、初步调解。装饰公司总经理表示:愿为林女士继续提供装修服务。但林女士一口回绝,该份合同必须解除。
芝罘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则认为,当事双方所签合同虽然生效,但林女士所以要求解除合同,起因是烟台市某装饰公司违约在先、拖延工期、乱收货款、涉嫌骗人。该公司如要扣除林女士的违约金,也须本着“合法、合理、合情”原则。烟台市某装饰公司总经理表示,待协商公司股东,再给答复。 经执法人员数次当面、电话协商装饰公司总经理,当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签署《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书》,烟台市某装饰公司扣除林女士违约金7000元,退款17000元。
执法人员表示,从表面看,该起纠纷所涉合同数量、内容,均具正常合同基本要件。但是,透过表面,看其本质,装饰公司所拟合同内容、合同履行过程,存在如下问题:在合同内容方面,合同条款矛盾,违约责任不一;缺少增加项目,有的数据造假。在合同履行方面,只知多收钱,经营不规范。尤其是何时开工,合同未能明确,施工难能保障,是引发纠纷的主因。
家装环保问题维权难
近年来,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加强,不少市民都会在新房装修之后,把家具安装好,通风好长一段时间再入住,但是在入住后,好多消费者投诉家中有刺鼻气味,对于多数这种投诉,消费者维权难度大,原因是已装修完毕,很难单一检测某个产品是否存在污染,只能凭感觉是哪个产品有污染。请专业的检测公司对住所进行室内空气检测,但是想通过检测报告作为维权证据的可能性并不大。因为,室内空气检测虽然能测出密闭房间内甲醛等数据是否超标,但是究竟是装修的“味儿”还是家具的“味儿”,无法确切证明是房间内哪样家具或是哪种材料所致。
去年10月初,沈先生与装修公司签订了一份装修合同,两个月后,装修公司如期完工,沈先生随即支付了全部装修费。沈先生匆忙购置了地板和家具后就搬进了新居。本以为通几天风就好了,没想到刺鼻的气味却越来越严重。沈先生认为,装修公司所做的门和橱柜,靠近时便能闻到刺激性气味,这正是导致室内空气污染的元凶。装修公司却坚称,他们使用的完全是环保型材,即便有气味,也不一定就是甲醛超标,问题很可能出在沈先生自购的地板和家具上。同时,装修公司表示,除非沈先生将自己购买的家具搬出,包括已经铺好的地板等,只留下公司装修的部分做一次检测,否则,他们将不对任何检测结果承担责任。由于没有直接证据,消投中心不予受理沈先生的投诉。(来源:水母网 编辑 单钰涵 责编 赵怀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