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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将建物业企业信用信息

物业 时间:2018-09-18 17:32 点击: 作者:综合 来源: 北京日报
[导读]市住建委、市经信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物业服务信用信息管理的通知》。根据通知内容,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标准或合同约定、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存在问题等情况,都属于不良信息。

        市住建委、市经信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物业服务信用信息管理的通知》。根据通知内容,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标准或合同约定、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存在问题等情况,都属于不良信息。这些信息将作为行政机关在市场监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策扶持和表彰奖励等活动的重要依据。

        记者了解到,市住建委将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并通过官方网站和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公布。根据通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包括基本信息、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

        其中,良好信息是指物业服务企业获得政府部门奖励、表彰或达标等守信行为记录。

        物业服务企业如果违反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合同约定等失信行为记录,将成为不良信息。

        这些信息对物业公司格外重要。据了解,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作为行政机关在市场监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策扶持和表彰奖励等活动的重要依据。

        据悉,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由市、区房屋行政部门管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有异议的,可书面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供佐证材料。(来源:北京日报    编辑  袁蕊  责编  赵怀朴)

    责任编辑:赵怀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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