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2016年交强险数据。数据显示,2016年交强险实现保费收入1699亿元,较2015年的1571亿元增长11%;赔付支出1160亿元,赔付率为72%。
数据显示,交强险在覆盖面持续扩大的同时,保障作用亦不断凸显。2016年交强险共承保机动车(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2.07亿辆,同比增长13%;机动车交强险投保率为72%,其中汽车投保率达到94%。2016年保险行业共处理交强险赔案3010万件,其中垫付抢救费用48万件,提取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20亿元。交强险制度实施以来,不断发挥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有效提升社会公众交通安全意识和风险保障意识,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此外,近年来,交强险经营成本稳中有降,运行效率不断提高。近年来,保监会协同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改善交通安全状况,打击保险欺诈活动,提升保险行业风险管控能力和经营管理效率。2016年,交强险综合赔付率为72%,与2015年基本持平;综合费用率为29%,较2015年下降2个百分点,显著低于同期商业车险费用率水平,体现出强制保险低成本、高效率的运行特点。
从数据看,经营结果出现微利,金融风险有所缓解。交强险开办至今,长期面临承保亏损。2013年以来,得益于投资收益的拉动,交强险逐步实现经营微利,因高额亏损造成的金融风险得到有效遏制。2016年交强险承保亏损金额为22亿元,同比减少27亿元,加上投资收益后实现经营利润46亿元,累计经营亏损有所减少。
当天,中保协还简要介绍了交强险开办10年来的相关情况。数据显示,从2006年7月至2016年底,交强险已累计处理赔案1.9亿件(其中垫付250万件),累计赔付成本7441亿元。现实中,得益于交强险制度可有效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安抚受害人及家属的情绪,有效缓解交通事故处理的压力,其在交通事故领域救急、救难的作用不断凸显。此外,自交强险开办以来,其在辅助社会管理方面亦成效显著。10年来交强险已累计提取救助基金140亿元,累计代收车船税3564亿元,经营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也从开办最初的11家上升到了66家。
中保协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办10年来,交强险制度不断完善,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先后建立了“交强险财产损失无责赔付简化处理机制”“交强险重大人伤事故提前结案处理机制”“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和“直接向受害人支付赔款机制”。这些制度形成覆盖交强险财产损失及人身伤亡快速理赔的完整体系,提高了事故处理的效率。同时有多个省市推广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及诉讼调解对接机制,通过快速处理赔案,及时化解了矛盾。
同时,交强险开办10年来,推动交通安全状况持续改善的功能愈发明显。近年来,交强险已在全国建立了交强险费率与交通事故记录挂钩的浮动机制,在10多个省市建立了酒驾与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这样的挂钩使重大人伤事故频率不断下降。比如,2016年我国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人数(国家统计局2012年至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1人,5年下降了25%。
中保协相关负责人表示,交强险经营过程中长期存在的诸如经营模式不明,地区经营失衡,救助基金机构不健全、基金使用流程复杂、区域使用不均衡以及基金利用效率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为此,建议改革交强险经营模式,提高其市场化程度,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费率调整机制,充分考虑各地的风险差异,对交强险实行区域定价,比如,可从基础费率上进行调整或是通过设定更为差异化、精细化的调整系数进行调整,具体可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增加更加细致的规定,进一步明确费率调整的触发条件、调整程序、调整频度等;在救助基金方面,则建议继续完善基金使用制度,扩大救助范围以及简化审批程序。据悉,上述建议将以报告的形式于近期公开发布并提交有关部委作为相关政策调整的决策依据。
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和总结,着力完善交强险制度,提升交强险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来源:中国保险报)